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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6 13:4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經(jīng)哈爾濱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huì )常務(wù)委員會(huì )第九次會(huì )議于2004年6月25日通過(guò),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huì )常務(wù)委員會(huì )第十次會(huì )議于2004年8月20日批準,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爾濱市人民代表大會(huì )常務(wù)委員會(huì )2004年8月31日哈爾濱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huì )常務(wù)委員會(huì )第九次會(huì )議決定廢止《哈爾濱市經(jīng)紀人條例》、《哈爾濱市農民負擔費用和勞務(wù)管理條例》和《哈爾濱市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財務(wù)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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