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級建造師法規及相關(guān)知識輔導資料:仲裁程序
掌握仲裁程序
一、申請和受理
1.申請仲裁的條件
根據《仲裁法》第21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有仲裁協(xié)議;
?。?)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shí)、理由;
?。?)屬于仲裁委員會(huì )的受理范圍。
2.申請仲裁的方式
根據《仲裁法》第22條、第23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huì )遞交仲裁協(xié)議、仲裁申請書(shū)及副本。其中,仲裁申請書(shū)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chēng)、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wù);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shí)、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lái)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3.審查與受理
根據《仲裁法》的有關(guān)規定,仲裁委員會(huì )收到仲裁申請書(shū)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shū)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shuō)明理由。
仲裁委員會(huì )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并將仲裁申請書(shū)副本和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shū)副本后,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huì )提交答辯書(shū)。仲裁委員會(huì )收到答辯書(shū)后,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答辯書(shū)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shū)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jìn)行。被申請人有權提出反請求。
當事人申請財產(chǎn)保全的,仲裁委員會(huì )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guān)規定提交人民法院。
[重點(diǎn)解析]
申請和受理的內容能夠理解就可以了。
二、仲裁庭的組成
?。ㄒ唬┲俨猛サ慕M成形式和程序
根據《仲裁法》第30條的規定,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根據該規定,仲裁庭的組成形式包括合議仲裁庭和獨任仲裁庭兩種。
1.合議仲裁庭組成程序
根據《仲裁法》第31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huì )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huì )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
2.獨任仲裁庭組成程序
根據《仲裁法》第31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huì )主任指定仲裁員。
《仲裁法》第32條還規定,當事人沒(méi)有在仲裁規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huì )主任指定。
?。ǘ┲俨脝T的回避
《仲裁法》第34條規定,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與本案有利害關(guān)系;
?。?)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guān)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私自會(huì )見(jiàn)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重點(diǎn)解析]
1.仲裁庭的組成是考試經(jīng)常涉及的知識點(diǎn),必須掌握。
2.對于何種情形可以申請仲裁員回避能夠理解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