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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9 11:3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法執函[2010]1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guān)部門(mén),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行政復議法實(shí)施條例》、《關(guān)于加強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復議工作的若干意見(jiàn)》的要求和2009年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復議工作會(huì )議的部署,請將你機關(guān)2009年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的統計數據和分析報告,按照《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復議案件統計表》和《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應訴案件統計表》(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wǎng)站下載)要求的格式,于2010年1月31日前,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執法監督處。
聯(lián) 系 人:王 萌
聯(lián)系電話(huà):010-58933733
傳 真:010-58934148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法規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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