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公路》:路基排水
路基排水分排地面水和排地下水兩大類(lèi)
1.排除地面水可采用邊溝、截水溝、排水溝、跌水與急流槽、攔水帶、蒸發(fā)地等設施。其作用是將可能停滯在路基范圍內的地面水迅速排除,防止路基范圍內的地面水流入路基內。
2.排除地下水設施有排水溝、暗溝(管)、滲溝、滲井、檢查井等。其作用是將路基范圍內的地下水位降低或攔截地下水并將其排除到路基范圍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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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排水分排地面水和排地下水兩大類(lèi)
1.排除地面水可采用邊溝、截水溝、排水溝、跌水與急流槽、攔水帶、蒸發(fā)地等設施。其作用是將可能停滯在路基范圍內的地面水迅速排除,防止路基范圍內的地面水流入路基內。
2.排除地下水設施有排水溝、暗溝(管)、滲溝、滲井、檢查井等。其作用是將路基范圍內的地下水位降低或攔截地下水并將其排除到路基范圍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