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咨詢(xún)工程師資料:施工總承包合同主要內容(3)
九、工程保修。
合同按國家的規定寫(xiě)明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
十、對設計、分包方的規定。
承包人進(jìn)行并負責工程的設計,設計應當由合格的設計人員進(jìn)行。承包人還應當編制足夠詳細的施工文件,編制和提交竣工圖紙、操作和維修手冊。承包人應對所有分包方遵守合同的全部規定負責,任何分包方、分包方的代理人或者雇員的行為或者違約,完全視為承包人自己的行為或者違約,并負全部責任。
十一、索賠和爭議的處理。
合同應明確索賠的程序和爭議的處理方式。對爭議的處理,一般應以仲裁作為解決的最終方式。
十二、違約責任。
合同應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發(fā)包人不按時(shí)支付合同款的責任、超越合同規定干預承包人工作的責任等;也包括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質(zhì)量完成工作的責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