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一級建造師《市政工程》知識點(diǎn)摘要(20)
六、灌注水下砼
(一)鋼筋骨架在制作、運輸、吊裝、就位等環(huán)節的技術(shù)要求
1.鋼筋骨架根據吊裝條件確定是否采用分段制作。分段制作應確保骨架不變形、接頭錯開(kāi)。骨架頂端應設吊環(huán)。
2.應在骨架外側設置墊塊以有效控制保護層厚度,墊塊間距豎向為2m,橫向沿圓周不少于4處。
3.制作和吊放鋼筋骨架的允許偏差應滿(mǎn)足規范要求。
4.吊放鋼筋骨架時(shí)嚴禁碰撞孔壁,以免塌孔。
(二)水下混凝土配制
1.水下混凝土可用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硅酸鹽水泥。使用礦渣水泥時(shí)應采取防離析措施。水泥的初凝時(shí)間不宜早于2.5h,水泥的強度等級不宜低于P.042.5.
2.粗骨料宜優(yōu)先用卵石,如用碎石則宜適當增加含砂率。骨料最大的粒徑不應大于導管內徑的1/6-1/8和鋼筋最小徑距的1/4,同時(shí)不應大于4mm.
3.細骨料宜采用集配良好的中砂。
4.含砂率宜用0.4~0.5,水灰比宜用0.5~0.6.有試驗依據時(shí)可適當增減含砂率和水灰比。
5.水下混凝土應具有良好的和易性,運輸和灌注時(shí)不出現明顯的離析、泌水,并保持足夠的流動(dòng)性。其坍落度宜為180-220mm.
6.水下混凝土每lm3的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50kg,當摻減水緩凝劑或粉煤灰時(shí),可不少于300kg.
(三)灌注施工
1.首批灌注樁混凝土的數量應能滿(mǎn)足導管首次埋設深度(≥1.0m)和填充導管底部的需要,為此必須事先計算好首批混凝土的數量。
2.運到灌注現場(chǎng)的混凝土,應檢查其均勻性、坍落度等性能指標,如不符合要求,應進(jìn)行二次拌合。仍不符合要求則不得使用。'
3.首批混凝土拌合物下落后,即應連續灌注。
4.灌注過(guò)程中,導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2~6m,并應經(jīng)常測探井孔內混凝土面的位置,及時(shí)地調整導管埋深。
5.灌注混凝土時(shí),應防止鋼筋骨架上浮。在混凝土面距鋼筋骨架底部1.0m左右時(shí),應降低灌注速度。當混凝土面升至骨架底口乙0m以上時(shí),提升導管,使導管底口高于骨架底部2.0m以上,即可恢復正常速度灌注。
6.灌注的樁頂標高應高出設計0標高0.5-1.0m,多余部分在接樁前鑿除。殘余樁頭應密實(shí)、無(wú)松散層。
7.使用全護筒灌注水下混凝土時(shí),護筒內的昆凝土灌注高度不僅要考慮導管及護筒將提升的高度,還要考慮因上拔護筒引起的混凝土面的降低,以保證導管的埋設深度和護筒底面低于混凝土面。應邊灌注邊排水,保持護筒內水位穩定。
8.灌注過(guò)程中應將孔中排出的水或泥漿引流到不會(huì )污染環(huán)境的適當地點(diǎn),不得隨意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