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法規》輔導資料:建設糾紛的種類(lèi)
建設工程糾紛的處理
主要內容
一、建設糾紛的種類(lèi)與處理方式
二、民事糾紛處理方式
三、證據
四、民事訴訟法
五、仲裁法
六、行政復議法與行政訴訟法
一、建設糾紛的種類(lèi)
種類(lèi)
1.民事糾紛
合同糾紛(最常見(jiàn)):指當事人間對合同是否成立、生效、對合同的履行情況和不履行的后果等產(chǎn)生的糾紛。
侵權糾紛:指由于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侵權而產(chǎn)生的糾紛。
2.行政糾紛
行政機關(guān)原因而產(chǎn)生的糾紛
被管理人原因產(chǎn)生的糾紛
處理方法(4種)
?。?)和解-當事人雙方
?。?)調解-
?。?)仲裁-仲裁機構
?。?)訴訟-人民法院
二、民事糾紛處理方式
2.1 民事訴訟
2.2 仲裁
2.3 和解
2.4 調解
2.1 民事訴訟概述
2.1.1 民事訴訟的概念
2.1.2 民事訴訟的基本特征
2.1.3 民事訴訟基本制度
2.1.1 民事訴訟的概念
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裁判、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dòng),以及由此產(chǎn)生的各種訴訟關(guān)系的總和
訴訟參與人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證人
·鑒定人
·勘驗人
2.1.2 民事訴訟的基本特征
1.公權性
由人民法院代表國家意志行使司法審判權
2.強制性
強制產(chǎn)生
結果具有強制執行力
3.程序性
按法定程序進(jìn)行訴訟活動(dòng)
2.1.3 民事訴訟基本制度
1.合議制度
由三人以上單數的審判人員組成合議庭進(jìn)行審理
合議庭實(shí)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2.回避制度
與本案件有一定利害關(guān)系的審判人員不得參與審理
3.公開(kāi)審判制度
除特殊案件外,審判過(guò)程與結果都應當向社會(huì )公開(kāi)
4.兩審終審制度
一個(gè)民事案件經(jīng)過(guò)兩級法院審判后即告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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