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復習資料——行政復議程序
?。ㄒ唬┬姓妥h申請
1.當事人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申請,不可抗力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2.行政復議部門(mén)為原行政部門(mén)的本級人民政府或上一級主管部門(mén)。
?。ǘ┬姓妥h受理
1.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
2.可停止執行的情況(4種):
?。?)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行政復議機關(guān)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guān)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ㄈ┬姓妥h決定(4種情況)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決定書(shū)一經(jīng)送達發(fā)生法律效力。
1.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shí)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2.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3.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xiāo)、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xiāo)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主要事實(shí)不清、證據不足的;
?。?)適用依據錯誤的;
?。?)違反法定程序的;
?。?)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4.被申請人不按照法律規定提出書(shū)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材料的,視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méi)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xiāo)該具體行政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