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一建建設工程知識點(diǎn):人工消耗量指標的確定
人工消耗量指標的確定:預算定額中人工消耗量水平和技工、普工比例,以人工定額為基礎,通過(guò)有關(guān)圖紙規定,計算定額人工的工日數。
1.人工消耗指標的組成
預算定額中人工消耗量指標包括完成該分項工程必需的各種用工量。
(1)基本用工
基本用工,指完成分項工程的主要用工量。例如,砌筑各種墻體工程的砲磚、調制砂漿以及運輸磚和砂漿的用工量。
(2)其他用工
其他用工,是輔助基本用工消耗的工日。按其工作內容不同又分以下三類(lèi):
1)超運距用工/指超過(guò)人工定額規定的材料、半成品運距的用工。
2)輔助用工。指材料需在現場(chǎng)加工的用工,如篩砂子、淋石灰膏等增加的用工量。
3)人工幅度差用工。指人工定額中未包括的,而在一般正常施工情況下又不可避免的一些零星用工。
2.人工消耗指標的計算
預算定額的各種用工量,應根據測算后綜合取定的工程數量和人工定額進(jìn)行計算。
(1)綜合取定工程量
預算定額是一項綜合性定額,它是按組成分項工程內容的各工序綜合而成的。
編制分項定額時(shí),要按工序劃分的要求測算、綜合取定工程量,如砌墻工程除了主體砌墻外,還需綜合砌筑門(mén)窗洞口、附墻煙図、垃圾道、預留抗震柱孔等含量。綜合取定工程量是指按照一個(gè)地區歷年實(shí)際設計房屋的情況,選用多份設計圖紙,進(jìn)行測算取定數量。
(2)計算人工消耗量
按照綜合取定的工程量或單位工程量和勞動(dòng)定額中的時(shí)間定額,計算出各種用工的工日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