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監理工程師: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采取補救措施
2015年監理工程師: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采取補救措施
主要發(fā)生在履行合同質(zhì)量不符合約定的情況下,由違約方采取的修理、更換、重新制作、退貨、減少價(jià)格或報酬等措施。
建設工程合同中,采取補救措施是施工單位承擔違約責任常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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