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和實(shí)施項目法人責任制的目的
為了建立投資責任約束機制,規范項目法人的行為,明確其責、權、利,提高投資效益,依據《公司法》,原國家計委制定并頒布了《關(guān)于實(shí)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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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目法人責任制的適用范圍是( )。
- · 《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明確指出,國有單位經(jīng)營(yíng)性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在( )必須組建項目法人。
- · 下列屬于項目法人責任制的適用范圍的是( )。
- · 新上項目在( ),應及時(shí)組建項目法人籌備組,具體負責項目法人的籌建工作。
- · 根據《關(guān)于實(shí)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在建設階段必須組建項目法人的項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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