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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16:2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工程招標文件的編寫(xiě)
(2)招標公告與投標邀請書(shū)
1)招標公告(未進(jìn)行資格預審)。
2)投標邀請書(shū)(適用于邀請招標)。
3)投標邀請書(shū)(代資格預審通過(guò)通知書(shū))。
(3)投標人須知
2)總則。投標須知正文中的“總則”由下列內容組成:
①項目概況。
②資金來(lái)源和落實(shí)情況。
③招標范圍、計劃工期和質(zhì)量要求。
資格審查資料。
只有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的備選投標方案方可予以考慮,即評標委員會(huì )才予以評審。
①重新招標。根據《評標委員會(huì )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招標人少于3個(gè)或評標委員會(huì )否決所有投標。評標委員會(huì )否決所有投標包含了兩層意思:所有投標均被否決和有效投標不足3個(gè),評標委員會(huì )經(jīng)過(guò)評審后認為投標明顯缺乏競爭,從而否決全部投標。
②不再招標。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gè)或者所有投標被否決的,屬于必須審批或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經(jīng)原審批或核準部門(mén)批準后不再進(jìn)行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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