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級建造師法規知識點(diǎn)整理:掌握代理制度
掌握代理制度
1、代理的含義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向第三人為意思表示或受領(lǐng)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關(guān)系當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2、代理的種類(lèi)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3、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責任承擔
委托書(shū)授權不明: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代理違法事項: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jìn)行代理活動(dòng)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無(wú)權代理責任:追認時(shí):被代理人承擔(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shí)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不追認時(shí),行為人承擔。
轉代理責任:經(jīng)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擔;
不經(jīng)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擔(例外: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時(shí),由被代理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