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咨詢(xún)工程師《工程咨詢(xún)概論》第十章(11)
?。ǘ┕こ淘O計的民事責任
1.設計人義務(wù):主要有4項
2.設計人違約責任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
?。?)由于設計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約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shí)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設計費的2‰。
?。?)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ㄈ┙ㄔO監理的民事責任
1.監理人義務(wù):通常有4項義務(wù)
2.監理人違約責任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wù),如果因監理人過(guò)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jīng)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guò)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shí),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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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招標代理人義務(wù):主要有8項
2.招標代理人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xún)服務(wù),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損失。
?。?)未按合同約定接受了與招標代理工程建設項目有關(guān)的投標咨詢(xún)服務(wù),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損失。
?。?)未按合同約定泄露了與招標代理工程建設項目有關(guān)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損失。
?。?)不履行合同義務(wù)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wù)的其他情況,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損失。
招標代理人的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guò)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 ·國際貿易政策一般可分為( )。(2012年)
- ·根據《關(guān)于大力實(shí)施促進(jìn)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若干意見(jiàn)》(國發(fā)〔2012〕43號),到2020年,( )的地位更加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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