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二級建造師《法規》輔導資料:違約責任
2)在履行期限屆滿(mǎn)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wù);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wù),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wù)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shí)現合同目的;
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mǎn)當事人不行使的,權利消滅。
沒(méi)有期限的,經(jīng)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解除合同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shí)解除。
對合同解除有異議的,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已經(jīng)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zhì),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債務(wù)已經(jīng)按照約定履行;
2)債務(wù)相互抵銷(xiāo);
3)債務(wù)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4)債權人免除債務(wù);
5)債權債務(wù)同歸于一人;
六、違約責任
?。ㄒ唬┱莆者`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1、違約責任與違約行為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違約責任實(shí)行嚴格責任原則。有違約行為即構成違約責任,只有存在免責事由時(shí)才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違約行為,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wù)或者履行合同義務(wù)不符合約定條件的行為。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將違約行為根據不同標準,可將違約行為作以下分類(lèi):
1)單方違約與雙方違約;
2)預期違約與實(shí)際違約。
違約責任是財產(chǎn)責任。這種財產(chǎn)責任表現為支付違約金、定金、賠償損失、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盡管違約責任含有制裁性,但是,違約責任的本質(zhì)不在于對違約方的制裁,而在于對被違約方的補償,更主要表現為補償性。
2、承擔違約責任的基本形式
?。?)繼續履行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qián)債務(wù)或者履行非金錢(qián)債務(wù)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shí)上不能履行;
2)債務(wù)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guò)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采取補救措施
對違約責任沒(méi)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或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zhì)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jià)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賠償損失
根據《合同法》,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wù)或者履行合同義務(wù)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wù)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違約金與定金
?。?)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訂立后約定因一方違約而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qián)。違約金可分為約定違約金和法定違約金。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guò)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wù)。
?。?)定金
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預先支付給對方的款項,其目的在于擔保合同債權的實(shí)現。定金是債權擔保的一種形式,定金之債是從債務(wù),因此,合同當事人對定金的約定是一種從屬于被擔保債權所依附的合同的從合同。
?。?)違約金與定金的選擇
違約金存在于主合同之中,定金存在于從合同之中。它們可能單獨存在,也可能同時(shí)存在。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shí),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4、違約責任的特殊承擔方式
?。?)先期違約
先期違約,也叫預期違約,是指當事人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mǎn)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將來(lái)不能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108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wù)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mǎn)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先期違約的構成要件有:
1)違約的時(shí)間必須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
2)違約必須是對根本性合同義務(wù)的違反,即導致合同目的落空。
?。?)當事人雙方都違約的情形
“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第三人員因違約的情形
《合同法》第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違約與侵權競合的情形
《合同法》第122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chǎn)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ǘ┱莆詹豢煽沽斑`約責任的免除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jiàn)、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guān)情況。不可抗力一般包括如下情況:
?。?)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火山爆發(fā)、海嘯等;
?。?)社會(huì )事件,如戰爭、暴亂、騷亂、特定的政府行為等。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shí)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méi)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2、違約責任的免除
違約責任免責,是指在履行合同的過(guò)程中,因出現法定的免責條件或者合同約定的免責事由導致合同不履行的,合同債務(wù)人將被免除合同履行義務(wù)。
?。?)約定的免責
合同中可以約定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免除其責任的條件,這個(gè)條款稱(chēng)為免責條款。免責條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對方人身權或財產(chǎn)權的免責條款是無(wú)效的。
?。?)法定的免責
法定的免責是指出現了法律規定的特定情形,即使當事人違約也可以免除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例:下列情形中,可以導致施工單位免除違約責任的是( )(09真)
A、施工單位因嚴重安全事故隱患且拒不改正而被監理工程師的責令暫停施工,致使工期延誤
B、因拖欠民工工資,部分民工停工抗議導致工期延誤
C、地震導致已完工程被爆破拆除重建,造成建設單位費用增加
D、由于工人投保意處傷害險,因公致殘工人的醫療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支付
答案: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