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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8 11:10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民事權利能力是指能夠參加民事活動(dòng),享有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wù)的法律資格。民事行為能力是指通過(guò)自己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wù)的資格。法律行為主體只有取得了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以后作出的民事行為法律才能認可。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shí)
意思表示真實(shí)就是說(shuō)行為人表現于外部的表示與其內在的真實(shí)意志相一致。
(3)行為內容合法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行為內容合法表現為不違反法律和社會(huì )公共利益、社會(huì )公德。行為內容合法首先不得與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范相抵觸。其次,行為內容合法還包括行為人實(shí)施的民事行為不得違背社會(huì )公德,不得損害社會(huì )公共利益。
(4)行為形式合法
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也就是行為人進(jìn)行意思表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所采用的形式分為要式民事法律行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為,凡屬要式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采用法律規定的特定形式才為合法,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為,則當事人在法律允許范圍選擇口頭形式、書(shū)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為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皆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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