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級建造師市政:水池施工中的抗浮措施
一、當構筑物有抗浮結構設計時(shí)
當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時(shí),水池基坑施工前必須采取人工降水措施,將水位降至基底以下不少于500mm處,以防止施工過(guò)程中構筑物浮動(dòng)。
二、當構筑物無(wú)抗浮結構設計時(shí),水池施工應采取抗浮措施
下列水池(構筑物)工程施工應采取降排水措施
?。?)受地表水、地下動(dòng)水壓力作用影響的地下結構工程。
?。?)采用排水法下沉和封底的沉井工程。
?。?)基坑底部存在承壓含水層,且經(jīng)驗算基底開(kāi)挖面至承壓含水層頂板之間的土體重力不足以平衡承壓水水頭壓力,需要減壓降水的工程。
三、當構筑物無(wú)抗浮結構設計時(shí),雨、汛期施工過(guò)程必須采取抗浮措施
?。?)雨期施工時(shí)。施工中常采用的抗浮措施如下:
1)基坑四周設防汛墻;建立防訊組織,強化防汛工作。
2)構筑物下及基坑內四周埋設排水盲管(盲溝)和抽水設備。
3)備有應急供電和排水設施并保證其可靠性。
?。?)引入地下水和地表水等外來(lái)水進(jìn)入構筑物,使構筑物內、外無(wú)水位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