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工程法律體系:法的形式和效力層次
法的形式和效力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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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考試工程法律體系:法的形式和效力層次,對于二級建造師考試報考熱度上升,小伙伴們是怎么看的,熱度上升這全是因為二級建造師考試的證書(shū)的含金率。今天,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為大家整理了二級建造師考試工程法律體系:法的形式和效力層次,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知識點(diǎn)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層次
一、法的形式
名稱(chēng)法律形式制訂單位
名稱(ch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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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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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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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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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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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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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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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民法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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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及常委會(hu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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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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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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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wù)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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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規定、辦法、實(shí)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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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mén)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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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wù)院各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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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方XX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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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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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及常委會(hu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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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XX規定、辦法、實(shí)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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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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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和較大的市級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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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約、條約、協(xié)議、憲章、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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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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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單選題】行政法規的制定主體是( )。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 )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 )常務(wù)委員會(huì )
C.國務(wù)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形式。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huì )制定的是法律;國務(wù)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是司法解釋。
【例題·單選題】依照我國的法律形式,《建筑法》屬于( )。
A.部門(mén)規章 B.行政法規
C.法律 D.地方性法規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形式。建筑法屬于法律,制定主體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務(wù)委員會(huì )。
【例題·多選題】下列國家機關(guān)中,有權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有( )。
A.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huì )及其常委會(huì )
B.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
C.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級人民代表大會(huì )及其常委會(huì )
D.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級人民政府
E.國務(wù)院各部委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形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huì )及其常務(wù)委員會(huì )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shí)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huì )及其常務(wù)委員會(huì )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shí)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規。
二、法的效力層級
(一)基本原則
憲法至上、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新法優(yōu)于舊法。
【提示】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原則體現在以下幾個(gè)方面:
(1)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部門(mén)規章;
(2)同級別地方法規>同級別或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3)上級地方規章>下級地方規章;
(4)部門(mén)規章之間,部門(mén)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權限范圍內施行。
【規律】注意其制定主體,制定主體層級越高,效力越高
(二)需要由有關(guān)機關(guān)裁決適用的特殊情況
1.各掃門(mén)前雪:
(1)法律之間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裁決;
(2)行政法規之間新舊規定不一致,由國務(wù)院裁決;
2.家長(cháng)負責制:
(1)地方性法規與部門(mén)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由國務(wù)院提出意見(jiàn)。國務(wù)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國務(wù)院認為應當適用部門(mén)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大常務(wù)委員會(huì )裁決。
(2)部門(mén)規章之間、部門(mén)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shí),由國務(wù)院裁決。
【2017試題·單選題】行政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shí),由( )裁決。
A.最高人民法院 B.國務(wù)院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 )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 )常務(wù)委員會(huì )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層級。行政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shí),由國務(wù)院裁決。
【例題·單選題】以下關(guān)于法律法規效力的說(shuō)法中,不正確的是( )。
A.法律的效力一定大于行政法規
B.地方法規效力一定大于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C.一般情況下,同一事項的特別法,要優(yōu)先于一般法
D.法律的效力,一定大于地方法規的效力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層級。地方法規的制定主體為地方人大常委會(huì ),地方政府規章制定主體為地方人民政府。不同級別時(shí),無(wú)法判斷誰(shuí)的效力更高。
【例題·單選題】以下關(guān)于法律法規效力的說(shuō)法中,正確的是( )。
A.新的法律與舊的法律不一致時(shí),一定采用新的法律
B.部門(mén)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shí),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裁決
C.部門(mén)規章與地方法規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shí),由國務(wù)院裁決
D.部門(mén)規章與地方法規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shí),很有可能?chē)鴦?wù)院的意見(jiàn)不是最終的裁決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層級。A注意法律如是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sh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ì )常務(wù)委員會(huì )來(lái)裁決,不能直接采用新的。B應由國務(wù)院裁決。C非裁決,而是由國務(wù)院提出意見(jiàn),因為還有一種可能性最終的裁決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
(三)備案和審查
1.備案的規定:
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在公布后30日內報有關(guān)機關(guān)備案。
【提示】憲法和法律不需要備案
2.審查的規定:

3.修改的規定
(1)制定機關(guān)應在兩個(gè)月內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見(jiàn),并向法律委員會(huì )和專(zhuān)門(mén)委員會(huì )反饋;
(2)如制定機關(guān)不予修改的,可向委員長(cháng)會(huì )議提出書(shū)面審查意見(jiàn)和予以撤銷(xiāo)的議案,由委員長(cháng)會(huì )議決定是否提請常委會(huì )會(huì )議審議決定。
【例題·單選題】以下有關(guān)法規備案和審查的說(shuō)法中,不正確的是( )。
A.地方性法規應在公布后30日到有關(guān)機關(guān)備案
B.公民如發(fā)現地方性法規與法律相抵觸的,可書(shū)面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進(jìn)行審查
C.制定機關(guān)應在兩個(gè)月內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見(jiàn)
D.如制定機構不予修改,全國人大可直接將該地方法規撤銷(xiāo)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層級。D如制定機構不予修改,還應由委員長(cháng)會(huì )議決定是否提請常委會(huì )審議,不能直接撤銷(xiā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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