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監理工程師復習資料:違約責任的概念
違約責任的概念:是指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wù)或者履行合同義務(wù)不符合約定而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不履行指不能履行和拒絕履行。不適當履行是指不履行以外的違約情況。
對于違約產(chǎn)生的后果,并非一定要等到合同義務(wù)全部履行后才追究違約方的責任,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對于預期違約的,當事人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這是嚴格責任原則的重要體現。
違約責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地位。
1、加強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的責任心。
2、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預防和減少違反合同現象的發(f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