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履約保函與預付款擔保的區別
監理工程師考試履約保函與預付款擔保的區別資料已經(jīng)提供給大家,2019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時(shí)間5月18、19日,在考試之前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小編將持續為考生更新監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diǎn),希望成為大家備考監理工程師考試的得力小幫手。
2019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知識點(diǎn):履約保函與預付款擔保的區別資料已經(jīng)準備好啦,大家快來(lái)學(xué)習吧!
合同管理知識點(diǎn):履約保函與預付款擔保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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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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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款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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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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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簽發(fā)工程移交證書(shū)日止(沒(méi)有到缺陷責任期滿(mǎn)止,即交付后不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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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預付款支付給承包人起生效,至發(fā)包人簽發(fā)的進(jìn)度付款證書(shū)說(shuō)明已完全扣清預付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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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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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無(wú)條件擔保方式,即持有履約保函的發(fā)包人認為承包人有嚴重違約情況時(shí),即可憑保函向擔保人要求予以賠償,不需承包人確認。在賠償要求提出后7天內無(wú)條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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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無(wú)條件擔保形式(無(wú)條件保函,業(yè)主無(wú)需證明承包人違約,只需保函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出示相應文件,保證人就應付款,就如同承兌票據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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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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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期間擔保金額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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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擔保金額與剩余預付款的金額相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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