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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9 08:5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標[2009]4號
各市建委,省直有關(guān)部門(mén):
《太陽(yáng)能利用與建筑一體化技術(shù)標準》已經(jīng)審查,現批準為安徽省地方標準,編號為DB34 854-2008,自2009年3月1日起實(shí)施。其中,第1.0.8、1.0.9、1.0.10、3.0.3、4.3.8、4.4.12、6.3.2(6)、6.3.4、6.4.1、6.4.2、6.4.4、6.4.5、6.6.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標準由安徽省建設廳負責管理。具體解釋委托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院負責,出版發(fā)行由安徽省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辦公室負責。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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