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種設備特別重大事故
特種設備特別重大事故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
?。?)600兆瓦以上鍋爐爆炸的。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zhì)泄漏,造成15萬(wàn)人以上轉移的。
?。?)客運索道、大型游樂(lè )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shí)間在48小時(shí)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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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辛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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