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安全工程師知識點(diǎn):礦山安全監管人員的法律責任
礦山安全監管人員的法律責任:
礦山安全監督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責任編輯:青池
責任編輯:水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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